在北大方正起訴寶潔公司和家樂福這場三家商業巨頭的訴訟中,如果北大方正勝訴,就意味著一個新的收費項目即將誕生 ——北大方正:用我的字,每字每年交一萬元! |
如果你購買了字體軟件,你可以在電腦上使用。但如果你想將字體用于產品標識等商業用途,對不起,請繼續交錢。
“一個字一年一萬元!”這是我國從事中文字庫開發的龍頭老大———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下稱“方正”)開出的字體使用價格。
如果北大方正勝訴,就意味著今后將方正開發的特殊字體用于商業發布,每個字每年要交一萬元的許可使用費--一個新的收費項目即將誕生。
6月18日,方正狀告廣州寶潔有限公司(下稱“寶潔”)、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公開審理。
方正:寶潔侵犯方正著作權
2008年5月,方正在家樂福中關村廣場購買了寶潔生產的“飄柔洗發露”、“幫寶適紙尿褲”等55款產品,發現這些產品的外包裝、產品標識、產品商標、產品廣告宣傳品上大量使用了方正開發的《方正倩體系列(細倩、中倩、粗倩)》(下稱“倩體”)、《方正卡通體》和《方正氈筆黑體》字庫中的相關字體。方正隨之委托科技部知識產權事務中心對這些產品外包裝上使用的字體與方正上述字體進行比對。鑒定報告表明,字體完全一樣。方正就此認為,寶潔在產品上使用的字體直接復制了方正享有著作權的字體。
方正訴稱,寶潔未經許可,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內持續大量地使用方正字體,寶潔作為國際知名跨國企業,理應模范遵守知識產權法律,然而非但不能主動避免侵權,反而在方正向其發出通知后依然我行我素,無視我國著作權法,繼續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家樂福作為大型跨國商業零售商,長期銷售寶潔生產的侵權產品,其行為同樣侵犯了方正的著作權。
從2008年8月起訴,事隔十個月后開庭審理,方正當庭改變了訴訟請求,將涉案字體由倩體、卡通體、氈筆黑體減至倩體一種,賠償數額也由142萬元降至134萬元,撤銷了要求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
對于方正當庭改變訴訟請求,寶潔表示反對。
倩體是否擁有著作權?
方正介紹,倩體由書法愛好者齊立為化妝品等女性用品而創作,其名稱來源于該字體優雅、柔美和華麗的特點,如少女亭亭玉立的倩影。1998年9月,方正與齊立達成協議,約定由方正獨家取得倩體字稿的著作權,后經大量創造性勞動完成了倩體的數字化和字庫化轉化。2008年4月,方正就倩體字庫字體著作權向國家版權局提出申請,并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審核取得了《著作權登記證書》。
而寶潔調查發現,齊立創作了814個倩體字,方正在此基礎上按照字體國標經拼字等程序生產完成了6763個字。寶潔質疑說,“方正無非是經過數字化的掃描和修飾生產了倩體字庫,這種勞動不屬于創作性勞動,不具備著作權。”
方正堅持認為自己擁有倩體的著作權。
“在我國,著作權登記不注重實質審查,你只要寫一份保證書說是你創作的,就給你登記了。這是有問題的。”寶潔還表示。
寶潔:“字體收費是壟斷!”
庭審雙方,唇槍舌劍。歸結到一點:利益糾葛。
“寶潔付給設計公司1500萬元產品包裝設計費,但沒有一分錢支付給方正。”方正代理人說。寶潔則提出,字體各國都不給保護,目的是防止壟斷,方正已經從軟件銷售中獲得利益,難道還想從打印出來的字體中收費嗎?“字體收費,這是典型的壟斷!方正的目的很明顯:向社會收費。”
方正的代理律師馬東曉告訴記者,黑宋仿楷是國家提供的國標字,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方正不是要限制誰,而是對使用方正開發的字體許可使用,應當在產品包裝上印上“字體來源于方正”的標識并付費。
“你們最終想達到什么目的?”法官這樣問方正。
“社會上90%用的是國標字,另有10%使用的是特殊字體,使用特殊字體進行商業發布要交費。”方正回答。
“收費標準是什么?”
“一個字一年一萬元。”方正的回答引起旁聽席一陣驚訝。
庭審后,寶潔代理人周林接受了記者采訪。周林表達了三個觀點:一是美術作品的數字化過程是一個加工過程,不產生新的權利,方正只能對數字化產生的數據庫主張權利,但不能對每個漢字主張權利。二是漢字是一種大眾的交流工具,沒有哪一個國家給一個公司或個人對字體的壟斷權利。方正無非是對字體進行高矮胖瘦的調整變化,但還是漢字的基本原形。三是方正的訴求超出了知識產權的規定,全世界沒有一個支持數字化字體版權的案例。
“字庫維權”嚴重威脅設計業! “字庫危機”網友稱“太可怕”了
各方評說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謝群博士:
“業界對字體是不能保護的,字體不是獨立的美術作品,每個字體怎么能受保護呢?很多字體是做軟件做出來的,大致有108種,在傳統的字體上演變出來的。” “全世界明確保護字體的只有英國,別的國家都不受保護,我們國家很多人認為字體不能保護。”
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崔軍博士:
“我個人傾向于保護,但授權許可使用要有規范,不能壟斷。如方正(此案之前連授權許可使用)價格都沒有,然后隨便開價,那就是壟斷,這也是我們反對的,不能不合理的限制別人使用。”
中國設計之窗總編馮家敏:
“北大方正連續采取的字庫維權行動,很有可能對設計業的生存形成巨大威脅,如果其它字庫的權利人都來效仿方正,對每一件設計作品都行使權利的話,整個設計業則面臨‘無字可用’的滅頂之災。”
“一般情況下,客戶都要求設計師必須提供無版權瑕疵的作品,那么客戶在接受含有字庫字體的設計作品時,將要求設計師獲得客戶使用的授權,如果設計師與字庫開發商談不成授權,那么這個設計作品也就不能用,業務自然也就停止。如果設計師要客戶直接與字庫開發商購買授權,從目前的市場來看是不可能的。那么,設計業務只能是轉到不尊重知識產權、敢于冒險的設計師手里,最終設計界就會出現 “膽大者撐死,膽小者餓死”的奇怪現象,整個設計行業將“無字可用”,這是非常可怕的局面。對設計師來說也非常不公平,同時也不利于保護知識產權。”
“計算機字庫的著作權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美術作品著作權,二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這兩種權利是不可分離的,設計師在購買正版字庫時同時獲得這兩種使用權,設計師有權在作品中嵌入字體并許可他人使用,否則,設計師購買字庫干什么呢?……顯然,字庫授權協議對設計師而言是不公平的,違背了設計師購買字庫的本意,實際上也是剝奪了消費者的使用權。”
設計師李小姐:
“我每天為客戶設計作品不都變成了侵權啊!不是死定了嗎!”
設計師小王:
“是挺可怕的,大標題字體還是可以自己設計搞定,但大篇幅的段落文字怎么辦,因為我最喜歡用方正的中等線體,郁悶……”
設計師“顏料桶”:
“方正電子公司希望“尊重字體工作者的勞動成果,合法地使用方正字庫”。如果一個字都是上萬元,那叫小的設計公司怎么生存?我不知道一張普通的宣傳單上有多少字,那又得花多少錢。如果使用字都要合法、授權,那中國寶貴的五千年文化到哪里去了,難道都是用金錢來衡量嗎?如果客戶使用一個字體前需要授權,那誰還敢用電腦,都都改為手寫POP、回歸原始,讓設計師們都變為書法家算了。”
設計師李先生:
“方正字庫很多來源于其它品牌字體,似是而非的太多,也沒多少獨創性!微軟雅黑比方正黑體好看多了,越來越多設計師和普通網站喜歡用,若是同樣效仿請求過寬權利,那不麻煩事更多?我支持用正版字庫,但反對權利保護過寬。如果都像微軟那樣保護操作系統版權,先讓其泛濫,后行“收租”,也是不道德的,最終可能是字庫更賣不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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