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水”引發的事件 近日,由南方都市報主辦的“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隆重上演。作為大獎的評審主席,香港知名人士歐陽應霽親自操刀設計了大獎的標識。這個看上去只是個“三點水”的標志,卻引起了深圳設計師陳平波的不滿。12月10日,陳平波在博客上發文稱:“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的標識與自己2004年起就開始使用的陳平波設計機構的標志如出一轍,更匪夷所思地是歐陽應霽先生的“創意”竟與陳平波2008年創作的《生活》海報創意和色彩一模一樣。“都是‘生活’主題,用色居然這么‘巧合’,‘形’‘色’‘意’全了,就連文字排版組合也如出一轍!”
 涉嫌抄襲的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LOGO
 陳平波設計機構LOGO(2004年開始使用至今)
 陳平波2008年創作的《生活》海報
“抄襲”還是“巧合”?
雖然歐陽應霽稱大獎標識使用“三點水”做創意,只是因為深港兩字里都有此部首,自己之前并沒有見過陳平波設計機構的標志,但是在深圳設計圈內還是引起了不少的討論。究竟是“抄襲”還是“巧合”?正反兩方面的看法都各有見解,深圳平面設計師協會秘書長孔森認為“這兩個標志從造型和構成上,簡直看不出來區別”;而著名設計師陳紹華則認為“三點水”是一種公用元素,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發生“撞車”也是難免的事情。深圳市創意設計知識產權促進會會長馮家敏則從另一個非常專業的角度理性的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認為還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侵權,原因有兩點:一是三點水屬于公共文化元素;二是從視覺上有一定的差別。這種差別的鑒定是通過一般人的瞬間感知,然后判斷是否為一樣。從業內觀點來看,大家都會認為是抄襲創意,如何界定創意的范圍?這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另外普及一點法律概念:什么是原創?假如歐陽應霽真的從來沒有見過陳平波的作品,即使比現在更相似也叫做原創,他的作品也有版權。”
“撞車”:無獨有偶的幽默
實際上,在設計界里,因為采用相同的設計元素而出現的思維和創意上的“撞車”現象非常常見。據中國設計之窗工作人員介紹說,中國設計之窗以前舉辦的設計大賽活動中,都發生過這種現象,投稿作品肯定沒有對外公開過,投稿者不可能看到其他人的作品,但是卻會有好幾個設計師采用同樣的元素進行設計,比如都采用‘山’字做變形,最后的設計作品在造型上居然還會非常的相似! 筆者另外還發現,使用“三點水”做設計元素來進行創意的案例,并不止歐陽應霽與陳平波的作品兩例,早在2001年,知名設計師黃炯青先生為廣東某律師事務所設計的標志,就采用了“三點水”進行設計;另外還有天津某設計機構的標志,也采用了“三點水”進行了一些變化。這樣的無獨有偶的“撞車”,的確有著幽默的味道。

黃炯青2001年設計的廣東某律師事務所標志

天津某設計機構標志
新聞鏈接:以下內容為陳平波博客原文轉載
“生活”如此尷尬,設計如此相似
 陳平波設計機構LOGO(2004年開始使用至今)
 公司05年制作的名片
以下是南都主辦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刊登香港歐陽應霽先生設計LOGO
 2010.12.8 南方都市報
 2010.12.10 南方都市報
http://epaper.oeeee.com/H/html/2010-12/01/content_1240088.htm
看到這個標志后簡直不可思議!!!竟然如此相似,如此抄襲。。。。。。
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LOGO盡與陳平波設計機構LOGO如此相似,真假難辨。
香港的知名人士 歐陽應霽 居然也如此“設計”。

2010深港國際生活大獎LOGO
只看是“形”當然不夠,接著看看“色”。。。。。。
陳平波作品《生活》捷克布爾諾雙年展現場

都是“生活”主題,用色居然這么“巧合”
“形”“色”“意”全了,這樣的抄襲。。。。。。。
就連文字排版組合也如出一轍!

陳平波作品《生活》: 第24屆捷克布爾諾國際平面設計雙年展 2010.06.25 捷克 第20屆法國肖蒙國際海報節 2009.07.15 法國 2009香港設計師協會獎 2009.05 香港

 深圳衛視《生活》海報訪談
 “封博會”2007.08 深圳
 企業畫冊 A
 企業畫冊 B
 企業畫冊 B
 公開出版物
 2005年 第一版
 國際著名設計大師—福田繁雄,07年發來的賀卡上已使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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